“检察官,我女儿自从上了幼儿园,变得越来越开朗了……”近日,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胡慧萍为女童然然(化名)送去分批发放的第二笔救助金时,然然妈妈拉着她说个不停。
今年7月,常熟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时,了解到被害人然然由于家庭十分困难一直未上幼儿园,也因此遭受到猥亵伤害。为此,该院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在司法救助过程中,胡惠萍了解到然然属于外来务工家庭的孩子,在本地上学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因而上学一事一直没有得到落实。随后,她积极联系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帮然然办理好入学手续。此外,未检科邀请了心理专家对然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抚平猥亵伤害带来的心理创伤,还定期向然然母亲了解孩子近况。这是该院推行司法救助“1+N”工作法的又一个成功案例。
胡慧萍介绍,“1”是指立足经济救助本职,强化院内救助沟通机制,让司法救助工作“一路畅通”。而“N”则指包含情绪疏导、心理辅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民政救济等在内的多种救助形式。“我们希望通过‘1+N’工作法的推行,让刑事被害人及亲属感受更多法律温度,让救助路上的温暖绵延得更远。”
记者了解到,常熟市检察院十分注重加强控申与侦监、公诉、未检等业务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建立横向的信息通报、工作衔接等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协调有序,形成全院“一盘棋”的司法救助格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救助机制,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审核、快速发放。
同时,在“1+N”工作法指导下,该院广泛借助民政、司法、卫生、律师等专业力量及心理咨询、网络众筹、义工组织等专业平台,有效整合多方资源,着力构建刑事案件救助综合体,实现精准救助、全面救助、全程救助“三位一体”,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此外,常熟市检察院主动拓展司法救助工作外延,坚持在每一件救助案件办结后,定期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反馈,进一步了解当事人现状,切实有效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回归安稳生活。这是该院对司法救助“1+ N”工作法效果的检验和延伸。
“‘1+N’工作法在做好经济救助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社会支助、心理关注等融进司法救助之中,延伸了司法救助的内涵。”该院检察长陆建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