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首 页
 本院概况      检察动态      执法办案      队伍建设      检察文化      廉政建设      案件信息公开网
当前位置:首页>>执法办案
“‘酒晕子’犯法,害人害己!”
时间:2017-12-05  作者:刘潮杰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杨红朝,你对南阳市公安交通事故鉴定所出具的你事发当时血液酒精含量的鉴定意见有无异议?”

  “无异议。”

  “你是否向对方进行了赔偿?是否取得对方谅解?”

  “我给对方做了赔偿,也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11月20日上午,由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主诉检察官范丽宁出庭公诉的5起酒后驾驶案,正在公开开庭审理。当天,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参加了旁听。

  今年10月以来,淅川县就有40余人因酒驾被查,其中16人因醉驾被公诉。有这么多“酒晕子”酒后驾车,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为此,淅川县检察院与法院协商决定,对5件醉酒驾车案进行集中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检察官指控杨红朝等5名被告人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后,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均已达到危险驾驶罪的标准。

  综合各种因素,法庭对杨红朝等5名被告人分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六个月至二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5000元至2000元。

  案件宣判后,法官、检察官们现场解答市民的提问,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文进行宣讲,希望市民引以为鉴,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晕子’犯法,害人害己!”现场旁听的市民李某颇有感慨。

举报须知   more
· 管理案件
· 纪检信箱
联系电话   more
网上咨询电话
律师预约电话
控申接待电话
检务公开
基本信息
检务指南
检察活动
统计总结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代表委员专区 人民监督员专区
法律咨询、群众意见建议平台 纪检监察信箱

版权所有: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

电话:0313-7966622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杨公祠街6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