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万千家庭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关乎民族未来和社会稳定,其防线一旦“破防”,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也是萦绕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干警心头的大事。1月9日,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工作。

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同步区教体局深入到宣化区第二、第四中学,区幼儿园及两所乡镇小学,对学校内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情况、食品加工、存储、运输等详细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就食堂的采购记录是否完备、产品是否合格、餐具消毒是否合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方面,以及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他情况进行查看。本次专项检查还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以高油、高糖、高盐相关食品为重点项目,查看了食品成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通过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经相关行政许可从事餐饮服务,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确立了本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遵照落实。

今后,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与各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紧密协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抓好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助力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维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守护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