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4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分别向区林业局、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制发检察意见书。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检《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联动。近日,该院与区林业局、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召开座谈会,并共同签订《关于在森林草原、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建立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形成办理该类案件长效机制。

《意见》明确规定了各单位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协调衔接工作机制的具体运作与落实,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对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重大事项及舆情等相互通报,促进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沟通协调森林草原领域、野生动物保护案件的受理、办理、部署情况,共同会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一步促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意见》的出台,是宣化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纵深发展,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无缝、有效”对接,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