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近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刘某某敲诈勒索案和葛某盗窃案在看守所召开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现场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侦查人员、辩护人共同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及法律依据,重点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以及对被害人的赔偿情况进行了阐述,对参加听证的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听证员在综合考虑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后,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认罪认罚态度、退赃退赔等方面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
开展羁押听证是拓宽检察机关听证范围的重要举措,既彰显了司法公正,又传递了检察温度。宣化区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检察听证工作为抓手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已经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十大业务”基本全覆盖的目标。今后,该院讲继续发挥检察听证在促进高质效办案方面的作用,以高质量检察听证促使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