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瞄准税源流失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民间借贷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追缴专项工作。
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部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借人取得利息收入后,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致使税收处于流失状态,侵害了国家利益,符合公益诉讼监督条件。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法律监督,破解纳税监管难题,防止国家税源流失,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税务局召开工作座谈会并会签《关于建立借款利息纠纷案件税收征管协作工作机制》,就信息接收与分析、税款督促缴纳、税款执行查验等方面达成共识,为今后民间借贷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衔接配合、涉税信息共享互通提供切实可行的机制保障。

法院、检察院、税务三方共同开展协作机制,是促进司法与税务执法之间良性互动的一次新探索,对于破解借款利息纠纷案件税款征收执行难,提升案件当事人依法纳税意识等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次签订协作机制为契机,通过“个案监督+类案治理+机制创新”模式,推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实现“整治乱象、堵塞漏洞、促进合规”目标。持续发挥公益诉讼在国有财产保护中的独特作用,共同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