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丛林法则”到“党旗引领”:党的先进性是历史与人民的选择。“即使是丛林,也需要建立合理规则才能生存;而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曹宏宇检察长以生动比喻揭示:党的先进性,源于“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根本立场,源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更源于“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从长征路上的“半条被子”到脱贫攻坚的“山乡巨变”,从“航天中国梦”的众志成城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壮阔征程,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检察蓝”紧跟“党旗红”: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蓝’的底色永远是‘党旗红’。”党课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不是抽象的政治口号,而是具体的行动指南。要把准政治方向,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确保检察工作不偏向、不走样;要融入中心大局,聚焦党委决策部署,在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守护绿水青山等重点工作中主动作为;要强化责任担当,将“对党忠诚”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
践行“三个效果”相统一:以党的先进性引领检察履职实践。“办案不仅要‘办结’,更要‘办好’;不仅要‘合法’,更要‘合情合理’。”曹检围绕“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展开深入解读。党课强调,要突出政治效果,让司法办案彰显“国之大者”。强化理论武装,通过“第一议题”制度、专题研讨等形式,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注重社会效果,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深化矛盾化解,在办理邻里纠纷、涉众型案件中,推行“检察听证+调解”模式,将释法说理贯穿始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延伸司法服务,针对案件暴露的社会治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要坚守法律效果,让司法权威不容置疑。严格依法办案,以证据为核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不枉不纵、不错不漏”;提升专业能力,通过“实战练兵”、“案例研讨”等方式,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练就“精准监督”的过硬本领。
“党旗红引领检察蓝,检察蓝护卫党旗红。”党课最后,曹宏宇检察长号召全院干警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将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宣化、法治宣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