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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预算公开
时间:2018-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151]宣化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收入 支出
    预算数     预算数
栏次 1 2 3 4
1 一、财政拨款收入 3955.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二、上级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3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支出  
4    其中:财政专户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3955.77
5 四、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6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7 六、其他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6     十六、金融支出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23        本年收入合计 3955.77        本年支出合计 3955.77
2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25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26            合计 3955.77            合计 3955.77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151]宣化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其中:财政专户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6   合计 3955.77 3955.77            
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955.77 3955.77            
8 20404 检察 3955.77 3955.77            
9 2040401 行政运行 2790.71 2790.71            
10 2040407 执行监督 1165.06 1165.06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151]宣化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8
6   合计 3955.77 2790.71 1165.06      
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955.77 2790.71 1165.06      
8 20404 检察 3955.77 2790.71 1165.06      
9 2040401 行政运行 2790.71 2790.71        
10 2040407 执行监督 1165.06   1165.06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151]宣化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栏次     金额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2 3 4 5 6 7
1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955.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防支出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955.77 3955.77    
5     五、教育支出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6     十六、金融支出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23        本年收入合计 3955.77        本年支出合计 3955.77 3955.77    
24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25            合计 3955.77            合计 3955.77 3955.77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151]宣化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955.77 2790.71 1065.06
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955.77 2790.71 1065.06
8 20404 检察 3955.77 2790.71 1065.06
9 2040401 行政运行 2790.71 2790.71  
10 2040407 执行监督 1065.06   1065.06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151]宣化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790.71 2277.31 513.4
7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869.22 1869.22  
8 30101 基本工资 557.23 557.23  
9 30102 津贴补贴★ 497.3 497.3  
10 30103 奖金 54.37 54.37  
11 30107 绩效工资 105.8 105.8  
1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32.07 232.07  
13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92.83 92.83  
14 301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8.59 98.59  
15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4.24 74.24  
16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7.84 17.84  
17 30113 住房公积金 138.95 138.95  
1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8.09 408.09  
19 30302 退休费 0.92 0.92  
20 30305 生活补助 4.92 4.92  
2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2.25 402.25  
22 30299 专项公用经费 513.4   513.4

 

 

 

 

 

宣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
、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4、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6、对于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举报等工作。

9、负责抓好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

     10、承办上级检察院交办以及其他应由宣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检察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检察业务保障部、案件管理检察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监察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刑事审查监督检察部、等机构。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应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395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55.77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0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0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宣化区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为395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0.7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277.31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513.4万元;项目支出1165.06万元,主要为2018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配套经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东院暖气及物业费;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3955.77元,2017年增加了103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了132.17万元,主要是一部分类到项目支出中;项目支出增长1165.06万元,主要是由于2018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配套经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东院暖气及物业费、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513.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加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有效提高批捕、批准立案、批延准确率。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起公诉、出庭提出审查意见,提高公诉案件审结率、出庭意见采纳率。有效实施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完成移交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任务,有效实施未成年人人案件审判监督,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保护申诉人合法权益,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2、组织和指导全区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和指导全区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4、检察事务管理,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5、对案件流程、案件质量和案件统计信息等进行集中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6、负责全区检察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

7、完成庞家堡镇、宣化经济开发区检察业务工作。

8、完成司法警察的工作,保障办案人员的安全和机关安全。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151宣化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

 

 

 

 

 

  1、查办职务犯罪

 

组织指挥或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分析全县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对策;承办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请示;研究制定全县反贪反渎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指导全县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推进全县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

完成指挥或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高案件起诉率、判决率;完成追逃、追赃任务,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查办大要案比率

 

 

 

 

案件起诉率

 

 

 

 

立案有罪判决率

 

 

 

 

  2、预防职务犯罪

 

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式,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

以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预防调查等多种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次数

 

 

 

 

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次数

 

 

 

 

举办联合预防专项行动次数

 

 

 

 

二、检察监督

260.00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1、侦查监督

260.00

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批准立案错误率

 

 

 

 

批延准确率

 

 

 

 

侦查监督完成率

 

 

 

 

批捕错误率

 

 

 

 

  2、公诉和审判监督

 

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

 

 

 

 

公诉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

 

 

 

 

出庭意见采纳率

 

 

 

 

提起公诉完成率

 

 

 

 

公诉案件审结率

 

 

 

 

  3、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有效实施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检察建议采纳率

 

 

 

 

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

 

 

 

 

  4、刑事执行监督

 

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保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

全省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情况

 

 

 

 

全市排名

 

 

 

 

  5、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办理并指导全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完成移交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任务,有效实施未成年人人案件审判监督,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出庭意见采纳率

 

 

 

 

公诉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

 

 

 

 

批准立案错误率

 

 

 

 

侦查监督完成率

 

 

 

 

批捕错误率

 

 

 

 

  6、司法辅助

 

保障办案安全、负责全县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开展、规划和指导全县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检察鉴定准确率

 

 

 

 

工作完成率

 

 

 

 

三、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

 

组织和指导全县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县院管辖的信访、举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1、涉检信访办理

 

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

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率

 

 

 

 

涉检信访案件办结率

 

 

 

 

  2、举报管理、刑事申诉及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

 

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受理、审查和复查当事人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保护申诉人合法权益,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

国家赔偿案件办结率

 

 

 

 

息诉罢访率

 

 

 

 

举报线索处置率

 

 

 

 

四、检察事务管理

 

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

 

 

 

 

 

  1、综合业务管理

 

确定全区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2、综合事务管理

 

组织指导全区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检务保障。

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完成率

 

 

 

 

  3、行政事务管理

 

负责文件起草、秘书事务、机要通信、老干部工作、会议组织、工作协调、催办督办、检察统计、档案管理、财务、装备工作、编发检察信息、调研、保密、接待等。负责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机关日常值班。

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检务保障。

工作完成率

 

 

 

 

  4、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机关人员招录、审核、检察官等级评定、司法警察授衔工作和警衔管理工作;本院人员调配、任免、职称、劳资、人事档案管理;本院机关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理论学习、宣传;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奖励。本院教育培训。文件起草、秘书事务、会议组织、工作协调。搞好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检务保障。

工作完成率

 

 

 

 

  5、纪检监察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控告,并进行查处。

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检务保障。

工作完成率

 

 

 

 

  6、法律政策研究

 

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察工作使用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承办法律、法规制定、修改中意见搜集、整理、反馈;负责对提交检委会讨论事项的收集研究记录;编辑检察工作年鉴;收集整理法律和检察业务资料。

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检务保障。

工作完成率

 

 

 

 

  7、党总支工作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通过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一同贯彻执行。

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检务保障。

工作完成率

 

 

 

 

五、案件管理

 

对案件流程、案件质量和案件统计信息等进行集中管理

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1、负责案件管理

 

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扣押、冻结款物监督;法律文书监管;办案质量评查;业务统计分析。

做好案件质量管控

工作完成率

 

 

 

 

六、检察信息管理

 

负责全区检察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

完成全区检察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

 

 

 

 

 

  1、检察信息管理

 

负责全区检察信息管理、电子政务和检察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做好提取、搜集、整理检察信息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数据库、办公办案等应用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完成全区检察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

工作完成率

 

 

 

 

七、检察室工作

 

负责庞家堡镇、宣化经济开发区检察业务工作

完成庞家堡镇、宣化经济开发区检察业务工作

 

 

 

 

 

  1、检察室检察业务工作

 

负责接收辖区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辖区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辖区职务犯罪预防和查办;受理、发现辖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进行法律监督;开展辖区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及维护稳定工作;监督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完成庞家堡镇、宣化经济开发区检察业务工作

工作完成率

 

 

 

 

八、法警队工作

 

负责司法警察的工作

完成司法警察的工作,保障办案人员的安全和机关安全。

 

 

 

 

 

  1、法警队工作

 

负责提解、押送、遣送、提讯犯罪嫌疑人,传唤当事人,执行拘传,依法执行搜查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有关人员逮捕犯罪嫌疑人;送传法律文书、案卷并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完成司法警察的工作,保障办案人员的安全和机关安全。

工作完成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无政府采购预算,特此说明。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我部门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831.54万元(详见下表),1、通用设备:1708个、1544.79万元;2、专用设备:82个、17.21万元;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1505个、100.56万元;4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237平米、1168.99万元;价值合计:2831.54万元。本年度各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0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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