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阳春三月,正值鸟类等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关键时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要求,3月16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机关党支部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将主题党日活动阵地前移至人员密集的农村集市,联合宣化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同开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共筑生态安全防线”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上午9时,集市人流渐密。第一机关党支部的党员干警们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人群集中区域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宣传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图文并茂的普法手册、展示典型案例展板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活动中,干警们立足检察职能,结合近年来本院办理的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本地典型案例,针对农村地区群众反映集中的非法捕鸟、捕獾、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等常见问题,主动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乡音土语,重点讲解了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需要承担的行政、刑事责任,以及相关举报渠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